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近日,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怀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怀化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市级河长设置,提升河长制工作领导力量。
《通知》明确,由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彭国甫担任第一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雷绍业担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长邹文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扬平和副市长杨林华(兼任市河长办主任)担任市副总河长。12名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一江六水及部分河段的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晓理负责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还明确,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副市长杨林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每条由市领导任河长的河流均明确了一个成员单位作为河长制责任联系单位,协助市级河长工作,具体负责督促本流域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召开市级河长会议、开展河长巡河,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
此次市级河长的调整,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生态强省安排部署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怀化市委市政府对河长制工作的高度重视。此举措将进一步强化全市河湖管理,显著提升各部门协调治水的能力,逐步解决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水生态支撑。